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治理。
7)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
8)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9)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10)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11)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3、通风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2)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3)局部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通风设施完好。
5)瓦斯管理符合规定。
6)安全监控有效。
7)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8)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9)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执行安全确认制度。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2)设立负责地质测量工作的部门。
3)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健全测量控制系统,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
6)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
定。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
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
8)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齐全,满足生产需要。
9)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
10)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5、采煤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