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八、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登记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立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5、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6、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7、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8、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盖章)签字:日期:
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隐患,防止生产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车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劳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以及道路运输行业对车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有限公司车辆安全生产重点预防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车辆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五条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