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故处置和善后
(一)、事故处置
1、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的应急反应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要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驱离、封锁、隔离等措施。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本单位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的,及时请求乡镇政府和县教体局给予支援。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2、县教体局应急反应
(1)、对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教体局有关股室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或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及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给予支援。
(4)、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教体局局长亲临一线指挥。
(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二)、善后工作
1、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要负责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件。对潜在隐患应当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事发学校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的正常生活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事发学校要做好事故损失的核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4、凡师生人身、学校财产已投保的,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督促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快速勘查、快速理赔,确保大局稳定。
5、县教体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要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县教体局和各乡镇中心校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学校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成员
学校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1、指挥部: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总指挥:xxx(教体局局长)
副总指挥:xxx(校长)
2、基础教育股:负责各种事故的临机处置,并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工作。
负责人:xxx
3、计财股:负责事故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xxx
4、体艺卫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牵头处置工作。
负责人:xxx
5、勤管中心: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纠纷的临场处置和调解工作。
负责人:xxx
6、职业成人教育股: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调解等工作。
负责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