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组织一个民兵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民兵应急营人员共40人,汛期直接由街道武装部统一组织指挥,负责抢险工作;各村、社区也以治安联防队员为主,按照村(社区)大小组建不少于10人抢险突击队,由街道防汛办统一部署、统一指挥。
驻街各单位都要根据单位大小和任务轻重,成立防汛办公室和抢险突击队,街道防保所负责组织10人的抢险救护小分队,负责抗洪抢险中医疗救护工作和组织卫生防疫工作。
汛前,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以保证出现险情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
各村、社区、驻地单位所需的防汛物资及抢险用具,本着坚持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原则,采取集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及早储备,专人保管;随用随取,不误抢险。
四、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信息联络和请示制度
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由领导带班实行昼夜值班,并将值班安排报街道防汛办公室。
大雨就是命令,汛期大雨如持续半个小时以上,各单位抢险队员一律上岗到位,如遇险情及时请示,及时汇报。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机构
防汛抗洪、事关大局、责任重于泰山。
各村、社区、驻地单位一定要从稳定、发展、服务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汛责任制度。
街道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搞好街道的防汛工作。
各村、社区和驻地单位也要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
六、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调度指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团结抗洪,决不允许自行其事。
在汛期紧急时,街道防汛办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以及采取其它必需的紧急措施。
要进一步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防汛的法律法规,对违抗聚众滋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置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不听劝阻,破坏、盗窃防汛工程和防汛物资以及防汛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以及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