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
2、受灾社区根据街道指令及时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服从街道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街道辖区区域内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街道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
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救援队伍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
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3、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与行动
(1)特大防汛突发事件(红色Ⅰ级)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红色Ⅰ级响应行动:全面启动防汛预案,并按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投入抢险工作,各社区都要以抗洪抢险为中心开展工作。
各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以及治安管理等工作。
各社区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急到的群众,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
(2)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橙色Ⅱ级)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橙色Ⅱ级响应行动:防汛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奔赴各自岗位,作好防洪抢险工作。
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内重点险段和低洼地段实行24小时守护,组织抢险队伍对受灾人员和物资进行转移疏散。
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急到的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对群众进行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
(3)较大防汛突发事件(黄色Ⅲ级)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黄色Ⅲ级响应行动:防汛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指令到岗到位,对险工险段及低洼地段要组织好防汛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同时要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变化趋势,随时报送汛情。
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急到的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对群众进行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
(4)一般防汛突发事件(蓝色Ⅳ级)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蓝色Ⅳ级响应行动: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同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变化趋势。
积极做好重点防洪地段和低洼地段的单位、居民小区的巡逻检查,做好防汛准备。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
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所有信息必须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总指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统一指挥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检查各部门、各社区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各部门、各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