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指挥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防汛防台抗旱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4、凡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的电传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建立抢险突击力量,根据实际配置抢险工程车辆、通信和指挥设备、应急指挥车船、发电机、水泵等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合理组建防汛防台抗旱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年来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城区防汛防台抗旱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人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必要时由街道防指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2)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受涝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
(3)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组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救援突击力量。
(4)医疗卫生保障。
公服办联系社区卫生院,主要由社区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5)治安保障。
派出所做好灾区的治安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街道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2、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街道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物资、机具储备实行街道储备和社区储备相结合。
街道储备由街道防指办牵头,社区储备由各社区根据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
②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社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设备等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来源,并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
(2)物资调拨。
街道防指应先调用本地的防汛防台抗旱储备物资,如不能满足可向上级区防指申请,由上级区防指协调落实。
3、资金保障。
街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4、避灾场所保障。
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汛期或台风期,根据上级区防指公布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街道防指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