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关岭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本预案。
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办事处有关部门接到灾害通知后,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2)基本应急程序
①发生一般水旱灾害
事发地的各村、社区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街道办事处及领导组。
②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
事发地村、社区委员会应立即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抢救受伤人员,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加强水旱灾害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灾害信息,科学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及时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③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
领导组办公室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水旱灾害动态实时监测,及时调度灾害信息,科学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分析灾情形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并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待命;
迅速派出应急工作指导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与灾害发生地村、社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办事处、领导组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村、社区请求,协调做好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调拨运输等工作;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向办事处提出建议,请求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增援,并积极配合县派出的应急办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职责
__街道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根据处置需要,由现场指挥部明确相关工作组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全程跟踪水旱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研究制定临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挥派出所、公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应急救援;迅速控制事态,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保障抗洪抢险现场交通、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县防指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街道办事处联系水利工作的领导。
主要职责:协助指挥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和综合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抢险救灾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全力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
安全保卫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为综治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
医疗救护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为医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机构对灾区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处理。
后勤保障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为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县指挥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落实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善后处理组,牵头部门及责任人为办事处民政、应急等有关部门和事发地负责人。
主要职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扩大应急
当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扩大应急建议报街道办事处或县人民政府。
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办事处或县应急办组织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5)应急响应终止
当洪水灾害、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汛情旱情按上级防指应急终止信息,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应急响应终止。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现场清理,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