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