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辞职:因员工自己原因辞去工作。
9.1.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到人事管理课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辞职审批权限呈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3天之内赋予答复(在表上签署意见、确认辞职人离职日期)。
9.1.2、员工辞职审批权限如下表:
9.1.3、辞职员工,若平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加以疏导,认真做好其思想工作,尽量挽留;若其去意坚决,公司仍保留其半年工龄(即:该员工在半年内重返公司,其工龄延续),重要岗位可保留其一年工龄。
9.1.4、辞职员工凭已批准的“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表上批准的离职日期到人事管理课领取“员工异动通知单”,然后按照表单上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1.5、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
9.2、辞退:公司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规定执行的,以及在公司忙季时暂时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如不能胜任或者工作期满的,雇佣部门应终止雇佣予以辞退。
9.2.1、雇佣部门辞退员工,应通知本人,并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2.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辞退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2.3、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
9.3、除名:即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限期离开公司。
9.3.1、雇佣部门开除员工,应通知本人,并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3.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被开除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限期离开公司,具体参照《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3.3、公司开除的员工,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并在公司德业快报上进行通告,以示警告其他员工。若是与外部加工单位有联系或者是销售人员,公司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单位以防以外。并通知所有门卫禁止其进入公司。
9.4、自动离职:公司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批准就私自离开岗位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均属自动离职。
9.4.1、雇佣部门浮现员工自动离职,应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4.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注销其人事档案,并在全公司作出通告处理,以示警告其他员工。
9.4.3、自动离职的员工涉及到原工作未正常移交或者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处理办法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员工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转岗、晋级、降级、离职)而引起的工作移交管理,保障公司各岗位正常交接,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0、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内容
4.1、员工因岗位异动,按照人事管理课开具的“员工异动通知单”上要求,挨次、逐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2、工作移交分两部份:即业务移交和事务移交
4.3、业务移交内容及相关交接规定:
4.3.1、业务移交内容:
4.3.1.1、正常业务处理流程、部门间工作的衔接、对外客户及供应商的联络等事项交待清晰。
4.3.1.2、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晰。
4.3.1.3、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制度、技术资料、图样、通讯录、客户资料等)、印章、办公桌椅及钥匙等移交。
4.3.1.4、其他应专项移交的事项。
4.3.2、接管人员:业务移交内容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
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暂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实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4.3.3、业务移交办理:
4.3.3.1、一、二类岗位业务移交,除由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外,另须由异动人员自制较为详细的“业务移交清单”交业务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并经第三方监交,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应分别在“业务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4.3.3.2、一、二类岗位人员业务移交,其所列“业务移交清单”,应由其部门主管详细加以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异动人员正式离岗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者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回。
4.3.3.3、三、四类岗位业务移交直接由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