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送医院抢救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2.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
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障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
作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最好一只手托在触电者颈后),使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
(1)使触电者鼻孔(或嘴)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钟;
(2)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他自行呼气,为时约3秒钟。
如果无法使触电者的嘴张开,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5.2.4胸外心脏挤压法
应使触电者抑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动作要领如下:
(1)救护人员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
(2)掌根用力垂直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对成人应压陷3-4厘米,以每秒种挤压一次,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
(3)挤压后掌根很快抬起,让触电人胸廓自动复原。每次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膛。
七、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控制对策
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矿山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4位,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0%~30%。
1、车辆伤害事故频发的原因剖析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2)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部分人员文化基础差,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4)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5)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标准化操作执行不严,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6)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2预防车辆伤害事故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各级领导及生产单位,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杜绝忽视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的现象。
(2)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矿山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用生动的典型事故案例形象教育职工,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以引起职工思想上的共鸣。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4)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一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二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5)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矿山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6)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矿井运输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1.蹾罐时乘坐人员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蹾罐是矿井提升运输中发生较多的一种事故。它对乘坐人员的伤害是向罐笼底部的强烈冲击,可造成腿部骨折等创伤。蹾罐时乘坐人员的自救与互救措施是:
(1)常乘坐罐笼的人员都知道,当罐笼下降到离停罐位置30多米处时,就要减速。当到达此处时还不减速,乘坐人员就要做好思想准备,采取措施防止蹾罐对自己的伤害。
(2)罐笼内人员不多时,应分散到两边,乘罐人员两手握紧罐内的扶手,提气使手用劲,有条件时可使两腿悬空,以便蹾罐时减少或免除对人体特别是腿部的伤害。
(3)罐笼内人员较多时,不可能每人都能握住罐内的扶手。未握住扶手的人也应靠两边站,并抓住握扶手的人,还应将两腿弯曲。这样,蹾罐时就可减少由于人体惯性运行向罐底的冲击,从而减轻对乘罐人员的伤害。
(4)发生蹾罐事故后,未受伤人员应立即在现场为创伤矿工进行止血、包扎和骨折临时固定等紧急处理,并迅速运送升井到医院救治。
2.罐笼断绳时乘坐人员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1)乘罐人员发现罐笼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如向上运行突然变为向下运行并减速停止,向下运行突然速度加快并减速停止,即可基本断定罐笼发生了断绳事故。
(2)在罐笼运行发生上述变化的过程中,乘罐人员应握紧罐笼内的扶手,不能握扶手的应抓住握扶手的人,以免罐笼快速停止时摔伤和出现其它伤害。
(3)罐笼由于保险装置的作用减速并停稳后,乘罐人员一定要镇静,切不可在罐笼中来回奔跑、推拉,发求救信号应以呼叫为主,以保持罐笼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