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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4篇
大小:45.62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3-06-19 10:00:35 19.36k 18.73k

五、处理井巷遭受水淹时安全技术措施

到达事故矿井后,准时了解灾区状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等,并计算被堵人员所在地点容积、氧气、瓦斯浓度,计算出被困人员应救出的时间。

救护队在侦察中,应判定遇险人员位置,涌水通道、水量、水的流淌线路,巷道及水泵设施受水淹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状况,有害气体(ch4、co2、h2s等)浓度及在巷道散布状况和通风状况等。

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时,第1个小队一般应进入下部水平救人,第2小队应进入上部水平救人。

对于被困在井下的人员,其所在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奇空气、饮料及食物;假如其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有全矿和水平被淹危急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假如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逼时,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处理上山巷道透水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防止二次透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

(2)透水点下方要有能存水及存沉积物的有效空间,否则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

(3)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通讯联系和安全退路。

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排放瓦斯措施,矿山救护队要逐项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排放。

排放前,要撤出回风侧的人员,切断回风流的电源,假如回风侧有火区时,要进行专心检查,并予以严密的封闭。

排放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排放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应与现场通风、安监部门一起进行检查,待通风正常后,方可撤出工作地点。

七、启封火区安全技术措施

对火区启封计划要组织学习和争论,并逐项进行检查落实,符合规定后,应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

启封前,要在锁风的状况下进行具体侦察,检查火区的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及巷道支护等状况,发觉有复燃征兆时,要马上重新封闭。

启封前,必需把回风侧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回风流的电源。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警标,并做好重新封闭的预备工作。

启封时,要逐段恢复通风,专心检查各种气体浓度和温度变化状况。有复燃危急时,必需马上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值班,3天内无复燃象征时,撤出工作地点。

八、参与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震惊性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依据批准的措施,检查预备工作的落实状况。

携带灭火器和其它必要的装备在指定地点值班,并在放炮之前佩戴好氧气呼吸器。

在放炮30min后,矿山救护队佩戴呼吸器进人工作面进行检查,如放炮引起火灾要马上扑灭。

在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矿山救护队要与通风、安监等部门共同检查,通风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九、反风演习安全技术措施

依据批准的反风演习计划措施,逐项检查预备工作的落实状况。

反风前,救护队应佩戴氧气呼吸器和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在井下指定地点值班,同时测定矿井风量和检查瓦斯浓度。

反风10min后,经测定风量达到正常风量的40%,瓦斯含量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应准时报告指挥部。

恢复正常通风后,救护队应将测定的风量、检测的瓦斯浓度报告指挥部,待通风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升井。

十、处理淤泥、粘土和流砂溃决事故时安全技术措施

处理淤泥、粘土和流砂溃决事故时,矿山救护队主要任务是救助遇险人员,清除透入井巷中的淤泥、粘土和流砂,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查,恢复通风。假如通风正常,则清除工作应由本矿人员进行。

溃出的淤泥、粘土和流砂假如困堵了人员,要用呼喊、敲击等方法与他们取得联系,采取措施输送空气、饮料和食物。在进行清除工作的同时,查找最近距离掘小巷接近他们。

当泥砂有流入下部水平的危急时,应将下部水平人员撤到安全处。

如开采的为急倾斜煤层,粘土和淤泥或流砂流入下部水平巷道时,救护工作只能从上部水平巷道进行,严禁从下部接近布满泥砂的巷道。

当救护小队在没有通往上部水平安全出口的巷道中逆泥浆流淌方向行进时,基地应设待机小队,并与进入小队保持不断联系,以便随时通知进入小队返回或进入帮助。

6、在淤泥已停止流淌,查找和救助人员时,应在铺于淤泥上的木板上行进。

7、因受条件限制,须从斜巷下部清理淤泥、粘土、流砂或煤渣时,必需制定特地措施,由矿长亲自组织抢救,设有专人观看,防止泥砂积水突然冲下;并应设置有安全退路的躲避硐室。出现险情时,人员马上进人躲避硐室暂避。在淤泥下方没有阻挡的安全设施时,不得进行清除工作。

煤矿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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