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的所谓的双赢就是大家都有好处,至少不会变得更坏。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协作经济,是社会化专业协作的大生产,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运作中,竞争与协作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共享营销的“互利双赢”其实很简单:将买方和卖方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荣辱共存。
“双赢”就是指“消费者”和“商家”所达到的一种平衡关系。
共享营销立足于双赢。
自己赚了钱,顾客买到了想要的产品,得到了高于预期的服务体验,这就是双赢。
互利双赢会带来顾客重复的购买,会带来顾客的口碑,甚至是帮助企业带来更多的顾客。
双赢意味着销售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性的,它立足于客户的长期价值和整体价值。
互利是双方达成交易的基础。
在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
双方共同的利益和好处是交易的支撑点,只有在双方都感受到这种利益时,才有可能自觉地去实现交易。
互利能增强推销人员的工作信心。
因为社会的成见,推销人员或多或少地有一种共同的心理障碍,就是对自己的工作信心不足,总是担心顾客可能对他的态度不满意,怕留给顾客惟利是图、欺骗的印象。
产生这种心态的重要原因,在于他们或者没有遵循互利的原则,或者没有认识到交易的互利互惠性。
推销人员应该认识到,由于自己的劳动,当顾客付出金钱时,获得了一份美好的生活。
从这种意义来说,推销人员是顾客生活的导师。
如此有意义的工作,获得利润和报酬是理所当然的。
互利能形成良好的交易气氛。
由于买卖双方各自的立场和利益不同,双方的对立情绪总是存在的。
其实,顾客对推销人员的敌对情绪,是因为不能确知自己将会获得的利益。
所以,推销人员要以稳定、乐观的情绪,耐心、细致的态度,把交易能为顾客带来的利益告知对方。
互利有利于业务的发展。
互利互惠的交易,不但能使新顾客发展成为老顾客,长久地保持业务关系,而且顾客还会不断地以自己的影响带来新的顾客,使你的业务日益发展,事业蒸蒸日上。
互利是商品交易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具体执行中没有明确的利益分割点。
双方利益的分配,也并非是简单的一分为二。
优秀的推销人员,总能够使顾客的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又能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
因而推销人员和顾客的利益并不是互相矛盾、互相对立的。
法则三:对等(Reciprocity)
共享营销是一个对等交换的自由市场。
共享营销参与各方是点对点的对等合作关系,没有上下线之分,没有消费限制和强制任务,无需作出任何出售或购买活动,买卖双方完全是基于自由交换,平等自愿。
对等即同等,平等。
人类就是一个对等交换的世界。
对等交易指的是参与到营销方式当中的买方和卖方都处在一种平等的地位,进行平等的交易。
自由市场是一种对等交易行为,狭义的市场是人们进行商品交易获取经济收益的地方。
而广义的市场包括所有可供人们进行自由交易以获取收益的地方。
经济学家之间虽然存在大量的分歧,但对一个观点却有着广泛的共识,这个观点就是:约束条件下,基于自愿的交易必定可以改善交易双方的状况,为交易双方提供收益。
这个观点是整个经济学的基础之一。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个“收益”必定是主观的。
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通过交易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
人们通过交易要获得的是自己心目中的最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