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应立即向工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立即召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成立上级指挥部时,移交指挥权,在上级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2 I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启动II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应急突发事件时;
(2)事故情况不明,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
指挥部应立即向工委、管委报告有关情况,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成立工作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3.3 II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一般应急突发事件时;
(2)事件情况不明,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
指挥部应立即向工委、管委报告有关情况,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主要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
4.4应急处置措施
4.4.1发生一般突发应急事件时,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进行应急处置:
(1)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中;
(3)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4)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制定救援方案,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协调调动市级医疗救护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及时向指挥部上报事件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4.2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安全保卫措施:
1.涉及个案、个别人员、个别区域突发情况可控范围内的,由责任片区安全保卫人员及时制止。
2.涉及恶性事件、紧急事态、群体性事件突发情况严重,由指挥部办公室紧急调度派出所、交警、消防等力量,统一处置,严控事态蔓延恶化。
(二)医疗救护措施:
1.个别人员的医疗救护:现场医疗急救。如伤势严重则立即转往就近医疗机构。
2.多人以上的医疗救护:现场医护人员急救。医疗组立即协调市卫生部门进行增援,增派救护车支援转送患者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三)交通维护措施
1.提前规划好临时通行交通路线,必要时对拥堵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增派警力进行交通疏导。
2.交通车流量恢复正常后,适时取消交通管制。
(四)突发火灾处置措施
1.对火灾区域进行应急疏散,若有伤者应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并进行医疗救治。人员撤离后应立即封闭火灾区域,切断电力供应。
2.现场消防车应立即前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处置,必要时紧急调度备勤消防车进行支援。
3.火势得到控制及火势扑灭后,现场负责人员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预防措施:活动期间,控制区域人流量,若发现人流量过多、个别区域人流过于集中等情况,该区域负责人员应及时组织引导分流;应急疏散期间,关闭进入通道,通过应急广播、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手段对滞留现场群众有序组织,按既定撤离路线从应急疏散通道及出口就近就快及时疏散,同时要注意防止脱险者重返事故现场。
2.现场处置:如果事故现场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一旦发现人员踩踏倒地等情况,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隔离或及时将伤者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联系落实医疗救护。必要时,在进入危险区域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3.善后清点:大多数人员已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各区域安保负责人员应及时向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报告,治安维护组组长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组织力量返场检查,若发现未撤离人员或受伤人员,立即进行帮助转移。
(六)活动场地电力保障设施设备故障处置措施
1.个别电力设施临时故障: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及时协调电力人员抢修恢复正常,相关区域安保负责人员协助提供场地保障及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抢修区域。
2.供电网络遇不可抗力突然中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