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序列员工具体晋升标准(附表二)。
第三十四条门店营销序列员工晋升标准(附表三)。
第三十五条通用序列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四:通用序列财务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五:通用序列营运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六:通用序列质管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七:通用序列品管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八:通用序列销售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九:通用序列配送中心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十:通用序列办公室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十一:通用序列人力资源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十二:通用序列信息部员工晋升标准,附表十三:通用序列企划部员工晋升标准)。
第三节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荣誉奖励体系,突出“用人,激励”机制,完善员工非职务晋升的职业生涯发展。
1)长期服务奖,对司龄七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员工,司龄每增加一年,公司给予奖牌、奖品和奖金等奖励,以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
2)年度卓越奖,对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单位和优秀员工给予奖牌、奖品和奖金等奖励。
3)年度功勋奖,对本年度为公司做出特、重大贡献的员工个人给予奖励表彰。
公司于每个年度末举办荣誉表彰会,对获奖员工和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的,可晋升一个级别:
1)全年五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员工或受公司奖励;
2)经常及时举报或制止危害公司的事件,避免较大损失;
3)带头节约公司各项资源,并卓有成效;
4)善于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公司遭受损;
5)能够认真自觉执行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对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有显著贡献;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晋升:
1)一年内,违反公司制度3次以上或有3个月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消极、失职、散布消极言论或负面信息,能积极改正,未造成损失;
3)不积极参加并完成公司安排的临时活动和交办工作;
4)一年内,迟到、早退次数超过总次数5%或以上;
5)近六个月内有旷工行为;
6)一年内,病、事假天数累计超过30天(含)以上者,工伤除外;
7)违反《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被处以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在案;
8)有其他应不予晋升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降低一个级别:
1)被顾客直接有效投诉;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单次不够直接降级,一年内被通报二次及以上;
3)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造成事故,尚未造成损失;
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年内累计满5次及以上;
5)连续3个月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业绩持续下降;
6)工作消极不力或失职,被有关部门通报,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声誉损害;
7)有其他应予以降级的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的,降低2个级别:
1)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声誉损害;
2)打架斗殴、参与赌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3)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7日及以上;
4)工作不力或失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在公司或库房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
6)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7)对上级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事实、说明真相、提出建议,而任意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