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促进危险废物分类综合利用。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处置设施,探索预处理后的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3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5%。
(五)加快提升处置能力
1、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成3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研究推进填埋场转型,完成3个污泥减量处置项目建设,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
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实施以焚烧、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卫生填埋为应急措施的处理策略,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
到2022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到2023年,城区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保留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1处。
3、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4、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经营企业装备水平,补足利用处置短板,到2023年,省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达到2家以上。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基地)以及2万吨以上的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六)切实强化综合监管
1、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综合执法。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
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补足村(镇)监管短板,到2023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5%以上。
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
扩大监管覆盖面,到2022年,6000家以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七)强力推进信息管理
1、强化信息监管平台应用。
根据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接,逐步过渡应用。
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科学预判发展趋势。
2、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
开通电话、微信等多种举报渠道,便于公众监督“无废城市”建设。
(八)大力培育治理产业
1、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
依托现有市属企业布局、组建相关环境服务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或其他市场化方式,处置利用城市固体废物,提高兜底保障能力。
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制定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奖补支持政策工作。
2、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
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