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垃圾分类、绿色包装、中小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油脂等专项执法检查。
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农膜的查处力度。
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无人机等现代执法手段应用,推行视频监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实施非接触式网上远程监管。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同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
22﹒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全市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集中收集分拣中心、利用处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完善医疗废物现有信息化系统,推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信息系统对接。
整合前期环卫数字监控管理平台已有业务系统,推动实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构建有效、完整、可追溯的统计数据库。
整合现有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系统,结合“智慧南通”系统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联动机制。
构建市、县、街道(镇、园区)三级“无废城市”工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参照市级模式,成立专项工作组。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调度重点项目和任务推进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送相关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厘清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及内容,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按要求将任务进展情况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政策、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等落地。
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调度、评估、督导、通报和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体系。
每年对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资金统筹
落实优惠政策。
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包括秸秆规模化收储和利用企业用地、用电方面优惠政策,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等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8%规定落地见效。
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使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还田等的补贴力度。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激励固体废物产业发展。
强化资金统筹。
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需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加大对固体废物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固体废物治理。
加大科技投入,加大专项研究资金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全力争取申请国家、省财政投资补助及银行专项贷款等。
创新融资方式。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深化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
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持续创新“环保贷”“环保担”等信贷产品。
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生态引领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EOD)、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
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等重点高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参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