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教师应重视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坚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融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教学方法。
九、考核与奖惩
29.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教学研究成果。
1)教学工作量的考核采取记实办法,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名称、实际授课时数,完成起止时间、班级和人数、授课情况,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人数、起止时间及进行情况,辅导及批改作业、实验报告等,都需如实登记,并报所在院(部)核实。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学改革活动的工作量,由所在院(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核认定。
2)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考核采取日常考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与专家(督导员)同行评价相结合进行。学期结束时教师应对所任课程的教学情况向院(部)做出书面总结。
3)对教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教师参加院(部)、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研究教学的论文、著作和教学经验材料,独立编写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
30.学校设立各种教学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资助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改专项课题的研究。对于在教学研究课题中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成绩优异和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并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31.经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质量低,学生与同行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评价部门要将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并会同人事处安排对他(她)们进行待岗培训,待通过人事处安排的再上岗认证后,方可重新走进课堂。
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备课
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教学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10、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作业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创新性,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2、各年级各科要统一作业格式,统一书写标准。
3、作业及试卷批改要及时,对于批改时发现的个性问题要批注,共性问题要记录并公开讲评。
4、统一作业批改形式。除试卷外以等级呈现作业质量,同时要有激励、提醒等语言批注。
5、禁止利用学生批改作业及试卷。杜绝错批、漏批和歧视性批改的现象发生。
6、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作业检查评价标准及本条例执行。
四、辅导
1、任课教师要切实落实培优补差工作,要有详尽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实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科任要有辅导记载(包括对象、内容、措施、过程与效果)。
3、要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心。要正确对待和关爱学困生,要多与之交流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解决学习中存在的诸如方法、习惯和盲目等问题,不得歧视、打击。
4、不得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辅导,或在工作日内对校外学生实施家教。
5、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和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