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并审核公司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及综合表现评价工作过程及结果;
(三)提出特殊贡献奖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薪酬结构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金、特殊贡献奖构成,均为税前金额。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作为对完成经营目标程度的奖励,下年度内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兑现;特殊贡献奖为非常规薪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基本年薪及标准
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管人员当年度的基本保障性收入,主要依据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职工年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绩效薪金及标准
绩效薪金主要反映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薪的计算公式如下:
W绩效薪金=W基本年薪×K
其中K为绩效薪金系数,与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结果与绩效系数的对应关系见《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对正常生产经营之外发生的重大事项的专项奖励,奖励给整个高管人员。特别贡献奖必须以资本利益最大化为基础,以因高管勤勉尽责、勇于奉献、努力创新等为股东所创造的'超额价值为前提。以下情况,高管人员可获得特别贡献奖,具体金额由绩效管理委员会确定。
1.公司经营战略突破、业绩大幅度增长、扭亏为盈、重大经营难题的解决。
2.当公司取得重大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投资取得显著成效,公司获得航天集团、政府、行业等特别嘉奖。
3.当公司超额完成目标利润时,可按照(利润完成值-利润目标值)的一定比例计算特别贡献奖。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周期与时间
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3月31日之前完成上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通过对董事会批准下达的经济指标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比较,
对高管进行经济指标考核计算,并组织完成管理指标的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交高管的绩效薪金额的发放草案,提交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年度业绩考核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由经济指标、管理指标两部分组成。经济指标的权重为80%,管理指标的权重为20%。
1.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包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新签合同额、货款回收率等,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见《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
2.管理指标
管理指标评价主要从战略管理、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团队建设、创新发展、风险管理六个方面进行测评。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见《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
3.考核得分计算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经济指标部分得分×80%+管理指标部分得分×20%。
4.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多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的绩效薪系数K,绩效系数K与基薪的乘积即得到绩效薪金。
第十五条考核目标确定
为有效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考核目标确定按以下流程确立:
任期经营目标: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目标要求和历史业绩情况,提出各项经营指标的目标建议值,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与投资情况、任期内的战略发展要求等确定经营考核的目标项目及目标值,形成董事会决议。
年度经营目标:根据任期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得到任期内每年度的具体经营目标,并依据每年度经营工作的重点确定出年度的考核指标及目标值,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的依据。第十六条高管个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