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生产工艺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技术总监,由其确认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生产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本机械设备配件、工具。如需换针、胶纸、扳手、卸针器、螺丝刀等,需到班长出领用,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以防耽误他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厂长、班长调配安排。
第二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合格、不合格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机修保全、班长必须跟班作业,电工工作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到需要其到现场处理的,随叫随到,以保证生产管理通常、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生产设备的清洁保养、定期完成机台的油渍、杂物的清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设备上不得堆放杂物、生活垃圾。生产配件、工具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七条交班(下班)前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收拾好个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严格巡查班组的电、气、水、开关,下班时,班组长务必关闭电源开关,节约成本。如有发现,下班电、气、水开关未及时关闭现象,一次性给予班组长口头警告,并负激励100元/次。
第二十八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
第二十九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予以核算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一)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二)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
(三)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具体根据《生产车间绩效考核制度》之规定执行
(四)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按照《生产车间绩效考核制度》、《考勤管理》等制度要求为标准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车间安全制度管理规定3
一、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
三、明细
1、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则》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需穿厂服,厂服整洁。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需要离开的必需经过车间管理人员批准。离岗10分钟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不计小时工资全厂通报批评一次罚款30元;串岗一次罚款5块。
3、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服从上级安排,造成影响的,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组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有事要解决的需要在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办公室进行解决。
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元/次。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予以罚款和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予以解雇。
7、不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如果不听劝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8、生产中不得打闹吃零食、睡觉,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元。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5元,对打扫员工罚款2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