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1、应急救援时,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抢救受伤人员。
2、应急救援时,应注意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4.4现场自救和互救的注意事项:
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中毒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勇敢承担起现场救灾职责,同时做到以下几点:认真组织、沉着冷静、遵循原则、随机应变、及时联络、团结互助。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2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县域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围
1、在我县境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法规科:
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
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
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
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