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1.生产管理人员没通知停线下班,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给予扣1分/次;
3.4.12.非工作需要离岗时必须在离岗记录表上登记,并配戴离岗证,违者给予扣1分/次;
3.5.出勤状况: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等现象,无随意请假;
3.5.1.每次上班时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作好准备工作,正式上班时间每迟到一次除按公司制度处罚外,另当月绩效扣1分/次;
3.5.2.未经书面准假情况下早退者除按制度处理外,另绩效扣2分/次;
3.5.3.加班时间请假获准情况下,当月内加班请假超过3次(含3次)以上者扣1分/次;
3.5.4.加班时间未经准假私自不加班者扣3分/次;
3.6.创新能力:指在生产过程中凭借自己智慧创造出新的方法或工艺改良,使公司产品品质更稳定或降低成本;
3.6.1.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凭借自己智慧创造出新的作业方法,使产品品质更稳定效率更高,且此方法被采纳成标准作业方法者(或值得他人借鉴使用)奖励2分/次;
3.6.2.对公司产品改良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公司验证后采纳者,除按公司制度给予奖金外同时奖励5分/次;
4.考核方法:
4.1.由车间线长或车间主任对其下属所有员工进行考核;
4.2.所有考核必须公开透明,奖励惩罚时必须告知员工,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结果;
4.3.绩效考核采用每天考核,月末汇总方式;
5.绩效考核计算:
5.1.所有绩效奖惩以5元/分计算;
5.2.个人得分数*集体绩效系数=最终个人绩效分;集体绩效系数为生产部、总经办对整个车间或产线进行的整体考核,最终考核分数/100=绩效系数;
5.3.当最终个人绩效分数在97分以下(含97分)时,按分值从当月工资中扣除;超出97分的按同样分值在当月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奖励;
5.4.请假或新进员工奖惩按出勤比例计算;
6.如有其它事项将另行通知;
7.以上考核自8月份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