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提成设定
1.提成分费用提成与业务提成
2.费用提成设定为0.5-2%
3.业务提成设定为4%
4.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费用提成1%,业务提成0%;超额部分费用提成2%,业务提成4%
5.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20_0元费用提成0%;20_0-40000费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费用提成1%。
第六条提成发放
1.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
第八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二、经销提成方案:
经销经理提成点跟单员提成点
个人新开发客户(3个月内)0.5%个人新开发客户(3个月内)0.5%
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4折非投标)1%个人新开发工程单(价高于4折非投标)1%
除个人单外其它经销额0.25%个人另外跟单额0.25%
注:经销经理之提成年度一次性发放,跟单员提成按月发放。
三、经销费用标准规定:
1、每月总销售费用按每月总销售额的0.8%提取,超出部分由开支人自行承担。
2、此销售费用包含:①.开发市场的长途车费(汽车、火车硬卧凭票在总销售费用内报销,飞机、火车软卧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②.住宿费、餐费(经理的标准250元/天包干,跟单员150元/天包干)③.经销经理手机话费300元/月④.招待费(招待标准按30元/人计)等等。
销售人员提成方案5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激情、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进而有效提升营销部门销售业绩,为公司整体营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拟本方案。
一、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金
二、基本工资:
1、营销人员按其销售能力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销员。
单月个人达成3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三星
单月个人达成2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2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二星
单月个人达成有效业绩(10000人以上合同)为一星
全月无业绩为不享受星级待遇
2、营销按其星级不同设定不同基本工资:
三星营销员基本工资:5000元
二星营销员基本工资:4000元
一星营销员基本工资:3000元
无星级营销员基本工资:2500元
连续2个月(含)无业绩,按其基本工资8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