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
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
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
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门卫处负责人对本校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