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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细则4篇
大小:20.93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6-21 17:44:44 13.47k 12.44k

2、增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升准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点,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增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细则4

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材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xxx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1、坚持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

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劳动量大的科室人员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和优秀人材倾斜.

三、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分为临床(3个岗位)、护理(3个岗位)、公共卫生(3个岗位)、药剂(1个岗位)、辅助科室(1个岗位)、收费(1个岗位)六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正规职工)和编外聘用(院内自行招聘职工)人员。

五、考核办法每月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册备案。

六、考核办法及内容见“xxx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七、岗位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

原则上,对所有的医护人员(包括编外的招聘人员),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制度下正常上班,除考勤等等特殊扣款外,再兑现基础性绩效工资(招聘人员包括由卫生院所交的养老保险金在内)。

(二)奖励性绩效

1、正规编制人员:

通过每月绩效考核表的填写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的全部兑现财政所下拨的个人奖励性绩效金额;80分以

下至60分的每少5分,扣其奖励性绩效的10%,60分以下的停发当月的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以县药监卫生局的通知时间为准,按季度、半年或者一年分期或者一次性补发。

2、招聘人员

在与正规编制人员相同考核的基础上、在有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和在院内收支结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实际收入情况核算而进行发放。

3、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一律按照上级财拨的个人应发金额发放.

(三)病假期间的绩效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

A、在职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B、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一律停发。

C、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停发奖励性绩效;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八、绩效考核签名

凡是被考核对象(包括招聘人员)必须在考核本院的方案上签名并上交县卫生药监局备案,以示允许对其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将来发放或者补发奖励性进行工资的依据,拒绝签名的,院内将不对其绩效考核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本方案从2023年x月份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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