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xx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xx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集体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xx。
8、卫生室负责人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卫生室负责人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xx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七、增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升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增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升准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点,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增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监督。
2023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3
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材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xxx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1、坚持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
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劳动量大的科室人员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和优秀人材倾斜.
三、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分为临床(3个岗位)、护理(3个岗位)、公共卫生(3个岗位)、药剂(1个岗位)、辅助科室(1个岗位)、收费(1个岗位)六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正规职工)和编外聘用(院内自行招聘职工)人员。
五、考核办法每月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册备案。
六、考核办法及内容见“xxx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七、岗位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
原则上,对所有的医护人员(包括编外的招聘人员),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制度下正常上班,除考勤等等特殊扣款外,再兑现基础性绩效工资(招聘人员包括由卫生院所交的养老保险金在内)。
(二)奖励性绩效
1、正规编制人员:
通过每月绩效考核表的填写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的全部兑现财政所下拨的个人奖励性绩效金额;80分以
下至60分的每少5分,扣其奖励性绩效的10%,60分以下的停发当月的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以县药监卫生局的通知时间为准,按季度、半年或者一年分期或者一次性补发。
2、招聘人员
在与正规编制人员相同考核的基础上、在有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和在院内收支结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实际收入情况核算而进行发放。
3、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一律按照上级财拨的个人应发金额发放.
(三)病假期间的绩效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
A、在职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B、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一律停发。
C、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停发奖励性绩效;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八、绩效考核签名
凡是被考核对象(包括招聘人员)必须在考核本院的方案上签名并上交县卫生药监局备案,以示允许对其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将来发放或者补发奖励性进行工资的依据,拒绝签名的,院内将不对其绩效考核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本方案从2023年x月份起执行。
2023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4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