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群防群控、监测分析、及时整改的原则。
3.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善后处理、合理安抚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我园成立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食堂人员及各班教师
2.应急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领导组织、协调、督查事故求援工作。
(2)成员:承担应急的具体工作,实施营救受害师生,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的调查和监管:对学校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在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程度、电话报告上级单位。
四、应急响应:
发现事故,抢险救援组尽快投身求援工作,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应急救援终结,相关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及社会稳定。
2.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3.学校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幼儿园天然气安全自查方案5
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学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预防体系建设;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岗位责任;结合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用气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安全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内(含拥有产权的出租场所)的食堂、浴室、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出租校产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时间2023年2月22日起至3月21日。
(二)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扎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群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和属地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措施保障。
各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学校(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机制建设,推进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并在燃气使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燃气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告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