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要组织燃气企业,在对工商业用户及居民户内进行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的安全排查整治,要做到检查细致、全覆盖,掌握隐患用户基础信息、隐患类别、整改条件等信息,填写燃气安全检查表,建立隐患台账,跟踪落实隐患整改。
二是设立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平台。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对燃气隐患、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做到举报响应及时、信息传递迅速、应急处置有效,促进形成公众与政府共同监督,企业强化自律,齐心协力保障燃气安全的良好态势。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方案落实,确保燃气安全宣传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突出主题。
各县(区、市)要以媒体宣传、企业宣传、入村到户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与监督。
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加强督导。
各县(区、市)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归纳、提炼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活动信息,并于x月30日前将“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局
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流程3
为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
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
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