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
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篇7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
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
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