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级:一般火灾、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般火灾、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由于燃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且财产损失不大,社会影响较小,无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燃气事故的应对工作:
1、室内或室外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大量燃气泄漏事故;
2、燃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
3、“119”消防指挥中心或“110”公安指挥中心要求参加的其他突发事故。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布实施。
在总公司领导下,各分公司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总公司设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
生产调度指挥:供气调度中心经理
安全保卫指挥:安全保卫部经理
成员:工会、宣传部、经理办、物资采购部、总务部、售后服务中心、技术管理部、监管中心、输配分公司、产业分公司、储配分公司、双燃料公司、气源公司、燃气化发展公司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三个专业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各项工作。
公司下设直属应急救援抢险队
1、直属燃气应急救援抢险队
队长:管网输配分公司经理
副队长:管网输配分公司副经理(主管安全生产)
成员:管网输配分公司生产调度、安技部、抢修中心、汽车队、调压站、技术部、各区输配所负责人
2、直属液化石油气应急救援抢险队
队长:市双燃料供气改装公司经理
副队长:市双燃料供气改装公司安保部长
成员:双燃气公司八棵树罐站、汽车改装厂、汽车加气站负责人
3、其他应急救援抢险队
各单位应成立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与总公司一致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设备等。
应急救援抢险队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其他人员由生产、技术、安保及维修等相关人员构成。
应急救援抢险队下设抢修组、消防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救护组等。
2.3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总指挥职责:组织指挥、协调燃气突发事故全面抢险工作,下达作业指令,当上级领导到达现场时,负责汇报抢险、抢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