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及社会稳定。
2.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3.学校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燃气公司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防止燃气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认真落实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
2、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所属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等燃气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特别留意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和安全放散阀根部阀门的开启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确保场站排水通畅。
3、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供气门点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要严格遵守气瓶充装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气瓶充装燃气,从源头严把气瓶充装安全关,彻底杜绝不安全气瓶流入社会。
不得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门点提供气源,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防止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夏季燃气安全使用特点,加强居民、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气,避免用气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检查,有效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燃气公司应根据汛期、夏季燃气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对燃气管道(特别是过桥、穿河、沿河管道)、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喷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防暑降温、排水措施,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全面排查。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四、严格制度落实,全面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提前组织防汛物资储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提早落实防汛措施。
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汛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遇有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必须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和延报。
各燃气企业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燃气办备查。
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
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城镇燃气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联合各村居、学校、卫生院、镇级单位等,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而提升我镇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前。
(二)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
用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全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范围包括镇政府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卫生院食堂、企业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厨房中是否使用过期、报废钢瓶;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燃气;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安全隐患。
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装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和违规使用燃气现象等。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天然气配气站、灌装站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防火间距、罐体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