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分发挥村居、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大力推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执法局:负责镇政府机关食堂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办):负责镇区商业街餐饮场所、工业企业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依法对无证经营和向无证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转供燃气行为的处罚,依法查处燃气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充装过期钢瓶、无条形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
(三)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全镇建设工地涉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局:负责学校、医院的用气安全,组织力量对学校、医院食堂燃气器具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五)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液化气充装点的检查管理和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排查属地企业、餐饮单位、居民用户及门店用户燃气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要从源头治理、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喇叭、微信等各种媒体,使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等多种手段,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跟进宣传报道,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在全镇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