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报告人:考点的工作人员、初三班主任、事件第一目击者、第一获知者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及时限:考试期间,所列责任报告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在规定时限内向“中考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
(1)一旦发现考生有任何安全问题,立即报告;
(2)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的,立即报告;
(3)考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大规模拥挤、踩踏事件的,立即报告;
(4)考点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立即报告;
(5)考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立即报告;
(6)考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立即报告;
(7)考点发生或可能发生意外伤害、故意伤害人身事件的,立即报告;
(8)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爆炸事件的,立即报告;
(9)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事件的,立即报告;
(10)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其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立即报告。
3、报告内容:突发事件的地点、初步原因、发展趋势、涉及范围、人员伤亡与危害程度等。
4、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对事件性质及其危害性做出初步判断,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事件动态。
(六)应急处置。
1、考生安全事件的处置。
(1)立即上报现场医疗点和上级有关部门,立即对考生进行急救并校医和班主任陪同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护现场,疏散群众。
(3)联系家长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2、考试期间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火灾处置措施。
(1)考点发生火灾。
A、对轻微火情考点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扑灭,可能造成火灾的,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同时上报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切断建筑物电源。
B、专人(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疏散人员和物质到安全地带,使用灭火器或启用消火栓,寻找水源组织人员灭火。
C、组织人员划分隔离带,避免有些考生陷入混乱;转移易燃易爆物品,阻拦、疏散易燃可燃液体扩散,拆除与火源毗邻的易燃建筑物,造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等。
D、配合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灭火工作。
(2)考点附近发生火灾。
由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要疏散考生。
3、考试和运动会期间考点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现场处置。
(1)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
(2)考点组织人员负责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护。
(3)报告处置态势。
(4)做好善后工作。
4、考试和运动会期间考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
(1)立即报告卫生监督部门;立即将中毒者送到医院抢救。
(2)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控制现场,疏散群众,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3)封存残留疑似致毒食物,待专业部门检验。
5、考试期间,在考生中暴发传染性、流行性、不明原因群体性疫情处置措施
(1)考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控制现场维持秩序
(2)立即上报教育局,有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区卫生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教师、学生及周围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3)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做好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