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一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第十二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5日前汇总,总经理审核签字,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十三条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天的需要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请假。。
第十五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打卡制度,不得代打。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打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公司行为规范及管理制度8
为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保障我办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擅离岗位。请假或调休要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报告,并告知综合科。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请事假、婚假、伤病假、公休假、生育假,及其他明文规定的假期,须书面履行审批手续,并具体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期限。法定节假日离开城区,一般干部须向分管主任报告,领导干部向主任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合理安排请假、调休制度。全体干部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假期。要严格执行事先请假原则,特殊情况应事后说明原因并补办手续。凡事先不请假,事后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事先不请假或擅离岗位导致当天发生的较大事件、重要电话、重要活动未能及时办理造成工作被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审批权限。请假半天,由分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先报分管主任同意,由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任审批。
五、及时销假并将请销假纳入考核。假期结束要及时报相关主任销假。经审批后的请假单应及时交综合科统一保存,年终综合科汇总后,按有关规定纳入考核。
六、遇紧急事件时或未能将工作安排妥当的,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岗,并处理好相关工作。如未能及时回岗造成工作上被动的,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司行为规范及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秩序,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办公秩序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要求遵守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办公室礼议
第三条应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放听音乐。
第四条工作人员办公时,不准串岗闲谈、抽烟、吃东西、看与工作无关报刊杂志、听音乐,不准随意外出离开公司。禁止私人聊天,玩游戏。
第五条办公室应保持环境美化,工作人员应讲究卫生,维护环境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倒水、讲脏话,不准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不良习性。
第六条接待客人,要做到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待人热情,讲究礼貌,部门开会或研究讨论时间较长的活动,应到接待室或会议室及相关场所。
第三章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上班时间上午7:45—11:-00;下午12:00---16:45(可根据季节而定或以行政人事部通知为准)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须请假(参考《员工手册——工作时间、请假流程》)。
第二条为体现公司良好整体形象,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齐,执牌上岗。
第三条办公时不用的文件、文具、资料等应及时放入柜内保管好,保持台面整齐,不得留有公司机密级东西以便外泄和丢失。
第四条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自觉关好办公室及所属办公区域所有灯、气、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规定
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气氛,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办公秩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纪律,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
第一条作息时间:上午7:45—11:-00;下午12:00---16:45(可根据季节而定或以行政人事部通知为准)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须请假(参考《员工手册——工作时间、请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