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119”呼救)。
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
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
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
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
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
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
3.公安报警电话110
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
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略
建筑工地消防应急演练预案及演练方案5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方案内容要求
4.1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1.2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防台风方案
4.2.1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4.2.2.1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随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4.2.2.2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4.2.2.3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4.2.2.4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
4.2.2.5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机电科人员加强值班,一旦停电,仍能正常供应。
4.2.2.6加强电话守听,通讯工具严禁关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