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型商场建筑人员以不特定人员(顾客)为主,并含有部分工作人员。
厅内顾客数目较难确定。
顾客一般不熟悉商场的环境、安全出口位置,没有进行过专门的防火培训,在火灾情况下往往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
工作人员数目相对固定。
工作人员熟悉商场的环境、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灭火器具位置与操作等。
(3)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大型商场建筑消防设计难点
防火分区划分与防火分隔问题
(1)大型商场建筑往往采用共享中庭结合商业步行街的设计形式,与防火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要求存在着矛盾。
商业建筑防火分区在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
(2)大型商场建筑的地下一层往往设置超市等商业状态,由于其上部体量大,其地下层建筑总面积往往超过20000㎡,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1)大型商场建筑体量大,造成疏散距离难以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
条文规定楼梯间出口应能直通室外,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距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建筑内展览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对于建筑短边大于70m的大型商场建筑,其首层楼梯间的设置或标准层的疏散距离即难以满足规范上述要求。
(2)大型商场建筑疏散宽度成为该类型建筑消防设计的另一个难点。
均对建筑设计的疏散宽度指标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于人员指标,条文规定引入了面积折算值、换算系数等参数给出了人数确定方法,而条文未给出人数确定的方法。
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较高楼层问题
大型商场的建筑经营业态要求不仅有商业、餐饮,往往还设置有电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需要。
条文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2、3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除另有规定外,尚要求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同时要求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设置在首层、2层或3层的靠外墙部位。
由于业态布局需要,大型商业的电影院往往布置在建筑顶部区域(较高楼层),其规范适用容易造成混乱(放映厅或观众厅不清晰),且疏散难以完全独立,给设计和消防监督带来困难。
大型商场建筑消防设计难点解决措施
引入性能化消防设计理念
性能化消防设计是借助消防安全工程学的方法和手段,在对具体建筑物的火灾风险、火灾发展状况以及主动和被动防火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个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该建筑所需要的消防措施的设计方法。
消防安全工程学涉及火灾发展蔓延、烟气流动及控制、火灾探测及扑救、建筑及材料对火反应特性、人员疏散逃生、人员在火灾中的行为等有关的多个学科。
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目标主要包括:人员疏散安全目标,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减少财产损失,尽量减少对运营的干扰,保证结构安全等。
应采用以性能化为基础的消防设计理念和方法,对大型商场人员的防火分区与分隔、安全疏散、烟气控制、消防设施等内容进行分析确定适当的消防策略。
对于国内规范有明确规定的系统及区域,其消防设计应执行国内规范规定。
完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对于大型商场中庭及步行街的消防策略,应在调研基础上,制定适用可行的条款,对防火分区与分隔、疏散设计和消防系统设计给出明确规定。
应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商业建筑的建筑形式和经营方式,火灾特点及人员构成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场所合理规定疏散人数指标。
(1)对于商业百货、精品店区,按现行处理方法,有“面积折算值”、“换算系数”、“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等相关指标,但这些指标存在着实际操作时容易导致概念混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