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坚持自查、核查和抽查机制。
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制定本单位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团队。
要积极协调会同包括建筑、消防和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团队,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效,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把做好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当前最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问责追责。
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不留死角,做到应查尽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和建档工作。
对隐患排查不到位、不配合排查整治、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三)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
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报请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给予依法取缔,坚决守护好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平安、食品平安、消防平安、医疗护理平安、人身平安、财产平安、信息平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平安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2021平安色
GB 2894-2021平安标志及其使用导那么
GB 13495-1992消防平安标志
GB/T 13869-2021用电平安导那么
GB 15630-1995消防平安标志设置要求
GB/T 28001-2021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要求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 50045-19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
GB/T 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 5043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