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照片、影像等信息资料应采用适当的媒介保存。
11.5养老机构的管理、效劳活动应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作为工作的参考依据。
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
12.1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责任
12.1.1应急处置责任人应由养老机构的平安责任人担任。
12.1.2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担负信息汇总上传和综合协调的职责。
12.2应急预案
12.2.1养老机构应制订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平安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包括火灾处理预案、食物中毒处置预案、传染病处置预案以及机构认为有必要制订的其他预案。
12.2.2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指导思想;
b)组织机构;
c)职责分工;
d)处置原那么;
e)预案等级;
f)处置程序;
g)工作要求。
12.2.3养老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预案内容并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12.2.4应急预案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12.2.5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12.3运行机制
12.3.1监测与预警
12.3.1.1应建立统一的平安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12.3.1.2养老机构的平安管理部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12.3.2报告
12.3.2.1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应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相关规定逐级报告。
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平安管理人员或平安责任人,平安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12.3.2.3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应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不应阻止他人报告。
12.3.3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2.3.4应急处置
12.3.4.1养老机构平安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进行筛选、整理、评估,由平安责任人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类分级规定,依级启动预案。
12.3.4.2重大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本机构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要及时报请上级平安管理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12.3.4.3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事态平息后,经组织专家论证后,平安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终止预案。
12.3.5评估与改良
应急处置结束后,养老机构平安管理部门对原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修订后的预案应报主管部门备案。
13平安教育与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