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水电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办公区、职工集中居住区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干部职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机关单位应配备专兼职供水管水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负责本单位的供水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城市供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落实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泵房及蓄水池周围卫生,定期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3、机关单位在房屋改造、新建过程中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检修供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4、涉及二次供水或有蓄水池的单位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清洗蓄水池,定期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5、做好水质监测和报告,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要及时汇报,并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用电制度,明确安全用电责任人,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3、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
长期不使用的电器,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5、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
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
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7、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和个人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8、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三、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涉及用燃气的机关单位须建立安全用气制度,明确安全用气责任人,责任人监督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设备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使用管道燃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做到“人离火灭”,以防引发意外情况,甚至造成事故。
3、当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离家外出、睡觉前,必须检查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长期外出时,必须关闭入户总阀。
4、严禁在安装燃气设备的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住人及使用其他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报废条件的燃器具。
6、注意对燃气设施的保护,不要擅自拆除、改装、移动、包装燃气设施,不要在燃气管道上搭挂重物、拴锁自行车、摩托车等物品,或做接地线使用。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2
一、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