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三、库房管理制度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七、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7、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