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4.10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八大危险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
【一】动火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楚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圈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作业;必要是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氧;
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三】动土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
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
3.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5.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6.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
7.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9.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1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11.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
12.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3.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
14.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