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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管理制度5篇
大小:21.01KB 5页 发布时间: 2023-06-28 10:14:20 5.96k 4.64k

码头现场的明火作业,必须到公司安质部办理明火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向港区派出所报备。作业单位应自备消防器材,并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凡特殊作业的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明火作业现场要设立专职看火员一名(作业中发现看火员脱岗,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通知主管部门停止其作业,直至其整改),在危险场所、防火、防爆部位明火作业的,应当先测爆合格。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设置相应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放在适应的位置,便于取用,并且在场人员掌握使用方法;清理附近的易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遮挡,以防引起着火;设置监护人,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在高处动火作业,要用非燃材料做成遮挡,以防止火花飞落;对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要进行检测,采取通风、置换等措施,并且检测合格后再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作业结束后,对作业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内;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严禁非电工进行接驳、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处理,合理配置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开关箱内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且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应在规定安全范围内,手持式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也应在规定安全范围内。外电防护安全操作距离、防护距离、防护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系统要安装正确,完好无损,牢固,接驳绝缘良好,分路标记,专人负责,清理杂物,检修要全面考虑。要设三相五线制,要将动力电和照明电分开,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使用移动电器和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以防止触电事故。作业结束后,对作业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作业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作业前应做好有限空间内的环境、气体等安全检测,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5)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吊装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安质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吊装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并佩戴明显的标志。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前要求工程物业部填写《施工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方可作业。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施工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施工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下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工程物业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区域发生突然发现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殊作业,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处理特殊作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特殊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特殊作业,涉及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化学品作业、火焰作业等。

制度制定程序如下:

1.明确制定制度的目的、范围、内容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和意见收集。

2.制订初稿并进行内部审查、意见收集,修改完善制度。

3.提交企业管理层审批,组织员工培训。

4.制度正式执行。

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涉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方面。

四、各项制度内容

1.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名称: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高处作业。

目的:规范高处作业,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

内容:从高处作业前的安全准备、作业方式、作业工具的选择和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多个方面,对高处作业的规范和管理进行规定。

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高处作业负责人、高处作业人员。

执行程序:高处作业前进行安全准备,确认作业区域和作业方式,选择合适的作业工具和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追究:高处作业负责人和高处作业人员如果因为作业管理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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