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1
1、工程部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2、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参与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7、在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工程部审核备查。
8、对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9.2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体和安装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设备安装,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9.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9.6施工现场,木工操作棚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2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3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6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1.1工程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11.2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2
总则:项目部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并列为优先事项之一,保证全体员工在生活、工作和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由“计划、实施、检查与纠正、评审”四个过程组成的动态循环,不断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
一、安全教育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处、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工作。
3、对新入职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公司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6、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各部门应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每周一上午上班后一小时为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时间。
9、班组安全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分头深入到各班组参加和指导安全活动。
10、协作单位的安全活动,纳入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管理范围,由各协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所属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的集体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