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经理兼任。
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矿所属区域防洪、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主要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由矿后勤、财务等部门牵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4.3应急指挥程序
灾害发生要立即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集团公司等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成立抢救指挥部→侦察灾情→指挥部制订救灾方案→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
2.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
3.选定救护基地,指定前线指挥,布置安全岗哨并明确任务。
4.组织现场抢救。
5.组织后备抢救力量。
6.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7.实施救灾方案保证正常秩序。
8.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9.等待上级和政府的协助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矿生产技术部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矿防洪指挥部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等。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5.2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矿防洪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矿各单位值班室,由各单位值班室负责人通知所属单位人员。
5.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生产技术部确认与发布。
6、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