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发生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的地区,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地区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4)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发现生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病例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分别向双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局报告。
第4章应急响应
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预案。县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现场控制、追踪监测、医疗救治、人员物资调度、技术管理,督察与指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应急措施并对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评估。
4.1组织管理
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生物化学品泄漏防疫处置的有关工作,并保持信息畅通。
4.2应急状态
县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队伍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人员集中、动员培训、物质准备等),实施应急状态管理机制。
4.3综合评估
由县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领域专家组成专业技术专家组,共同开展事件的调查和现场确认、取证工作。主要包括:
(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生物化学品泄漏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负责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的样品、样本的采集;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所采集的样品、样本送双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
(3)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所在地及相邻市(县)同时进行监测;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4)卫生资源可利用情况(受损情况),包括人员、设备、物资和技术能力。
4.4现场控制
4.4.1现场区域划定
根据事件综合评估结果,划分疫点、疫区或生物毒素扩散区域,必要时可申请双鸭山市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
4.4.2现场控制措施
划定疫点、疫区和生物毒素扩散区域后向社会通告,并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如需要对疫区实施管制措施,公安、武警等有关部门在疫区的出入口设立检查点,阻止内外人员和交通的流动。
(2)传染源控制。对于受到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影响的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对于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要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和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受到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影响的动物要立即收集处理。
(3)对查明的生物毒素源及受生物毒素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并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
(4)由县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对已经受污染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5)保护易感人群。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它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
(6)卫生知识宣教。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特异性卫生知识宣教。
(7)人员疏散。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影响严重时,如需要,可报请县政府取消集会性活动,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和其它人员疏散措施。
(8)消除区域民众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采取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后引起的民众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
4.5疫区的解除
如果查明生物化学品泄漏是由于细菌毒素或传染性较差的病原体引起,即可解除封锁。但对病人、病畜及带菌者必须加强治疗和必要的限制;如查明生物化学品泄漏是由于鼠疫、霍乱、天花等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发生上述相应疾病的病症时,应继续封锁,并应将封锁区分为若干个大小封锁圈。各封锁圈之间应完全隔离,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生物化学品泄漏受染者及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留验。
解除封锁的条件是对污染区或疫区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对生物化学品泄漏的病原体进行彻底的消毒或扑灭;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杀虫、灭鼠;对小隔离区进行终末消毒,并从最后一例病人算起,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人发生,报请县政府解除封锁。
4.6督导检查和处理后评估
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要对辖区内生物化学品泄漏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成立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理的过程进行调查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报告数据是否及时准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情况通报是否及时;采取的措施是否及时、果断、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等,并提出评估报告。
第5章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是应对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专业技术机构。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后,常备专业技术机构与指定的医疗机构及县科技部门等共同承担对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理的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监测信息等技术支持任务。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医疗机构应建立常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
5.1.1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队伍及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控制致病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具体承担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现场处理、技术指导、宣传、隔离等任务;现场采样和送检任务等。
县、乡(镇)、村三级防保人员承担生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过程中管辖社区和地段内与疾病控制有关的宣传、指导,协助上级机构做好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
5.1.2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