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县医院传染病科为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医疗救治定点科室。
县医院传染病科应设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由院前及院内急救人员和相关专科救治人员组成,接受指挥机构的紧急调度,承担对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和后续专科救治任务,对因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所致的重大病(伤)情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将因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受累人员的身心健康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具体职责是,对因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援;根据病(伤)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作出标记,以确定转运先后顺序;对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致病的人员进行初步病史采集,进行记录;负责对因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致病的人员由事发现场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
医疗机构对因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就诊的病人或由院前急救人员转运来的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因条件所限需要转送医院进行救治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3卫生监督队伍及职责
县卫生行政监督和督察队伍由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人员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据《条例》要求和本预案规定落实督查任务以及现场采样和送检任务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依据食品、饮用水、化妆品、公共场所、职业场所等产品、场所实施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疫情报告情况,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消毒产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的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开展督查工作。
5.2培训和演练
5.2.1培训
县卫生局每年应当组织应急反应队伍开展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应急预备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训练,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专门培训与考核。对组织指挥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求使用卫生部制定统一的培训教材。
5.2.2演练
生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由指挥部不定期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全县各医院和乡、镇防保站及其人员每1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内容应根据医院分工和特长分类进行。
5.3技术保障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我县辖区内的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标本、样品的采集和送检工作。
(2)县卫生局要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和县卫生监督所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随时准备医疗救护、疫情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
(3)县卫生局建立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信息系统作为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反应工作。信息系统有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
5.4物资保障
县财政局保障应急预防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证车辆处在最佳状态,待命出发。
第6章附则
6.1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定义
生物化学品泄漏事件是指传染病病原体或其产生的毒素意外泄漏以及利用传染病病原体或其产生的毒素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人群进行生物攻击,造成了在人群中传染病暴发、流行或中毒,导致人的失能和死亡,引起了人心恐慌、社会动乱的事件。
6.2预案解释与修改
本预案由友谊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及时修订。
6.3实施时间
生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1.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因存贮和使用危险化学过程中因意外原因造成危险化学品泄露时所必须取得应急处理措施。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质量技术部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库内的应急措施;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4.基本内容: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泄漏救援预案
4。1。基本情况:
化验室是质量控制的关键部门,在检验过程中,所用到的化学药品具有用量大、腐蚀性强、挥发性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这些药品在使用过程及贮藏过程中,如果因操作不当或存放不合理,将会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外泄。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伤亡等严重后果.故在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化学品的特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如果发生意外泄漏,并且在无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须执行以下应急救援预案,以防止事态扩大并减少事故损失。
4.2。危险化学品外泄的危险源确定
4.2。1。库房存放;
4。2。2。化验室存放过程;
4.2.3.化学药品的使用及配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