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
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
(三)重在落实。
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时将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市政府办邮箱(电子邮箱:xxxxxxxxxxx),市政府办将选择优秀稿件报省级及市级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要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节能办公室(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132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