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