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观察,后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动作、衣袋等,如有异样,及时通知领班,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
2.对确认可疑的人员,要严密监视、暗中观察,通知各岗位协作防范,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它意外事故;
3.若发现可疑分子与警方通缉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通报警方或将其押送地区警署;
4.对一时无法确认的可疑人员,要注意派专人跟进及掌握其去向、目的,直到弄清来由和身份为止;
5.处理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自身的安全.
(六)发现易燃、易爆物品
1.先进行规劝,宣传消防管理条例,讲明携带此类危险品进入的危害性;
2.如客户临时需要存放的,保安部在确认没有危害的情况下,可在检查登记后在指定地点作保护性寄存;
3.如施工人员因作业需要携带入内,必须经物业部办理许可手续,并由工程部、保安部在作业区域监护的情况下,方可登记入内;
4.随时关注该等物品的管理情况,确保安全;
5.原则上物业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私自堆放,或未经许可携带入内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打架
1.在值勤中(及用户投诉)发现用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①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②将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③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④如有伤情,轻伤可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报案,重伤或流血严重时应报警,等待处理,送伤员到医院去,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或警方决定,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值勤部只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协助。
3.迅速报告主管,由主管报告管理部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必要时及时致电110报警。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恶语相向。
5.如对物业设施的损害,应作记录,拍照备查,并由当事人签字;如有警方在场,由警方作勘察报告。
6.填写《事件报告》上报。
(八)强奸非礼
1.问清地点、当事人安危,110报警
2.通知当值安保负责人前往,尽量安排一名女同事陪同
3.了解事件情况,保持现场直至警方到场
4.协助警方处理
5.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①不得将受害人资料及事件过程向与事件无关的人透露;
②不可向任何人发表此事件的消息或个人意见。
(九)恐吓勒索
1.记录客户受何种勒索
2.如当事人要求代为报警,则致电110
3.协助警方处理
4.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十)偷车
1.严格按照停车场管理规定控制车辆进入,凭证停放;
2.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
3.记录被偷车辆车牌、颜色及型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