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留意窃贼人数、样貌、衣着及是否带武器,有无驾车逃离及车号
5.注意逃走方向,报警110
6.协助警方查证
7.通知车主
8.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①注意安全,切勿自行拦截;
②勿移动现场证物及窃贼遗物;
③核对车主物证准确方允许车辆通行。
(十二)跳楼
1.了解过程后立即致电110报警(提及现场状况);
2.保安员及主管迅速到场处理;
3.封锁现场直至警方到达,协助维持秩序,疏导交通;
4.协助找出伤者或死者亲属或居住地址;
5.协助警方寻找证人;
6.通知经理,必要时调度管理处人员跟进处理;
7.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三.管理服务
(一)噪音骚扰
1.对于施工单位可能造成噪声骚扰的,预先对施工单位讲明要求,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先予客户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计划;
2.保安员应留意物业四周所产生的噪音,如机器、音响、人为喧哗等情况,均能直接影响其他客户;
3.任何客户或装修、维修施工引起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4.当接到客户投诉或巡检时自行发觉,均须调查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5.任何客户或施工单位经多次规劝,仍拒绝停止引起噪音之工程或降低音量,应报请管理处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必要时可报告环保监督部门;
6.对外来人员故意聚集又骚扰引起噪音,严重影响客户的,经干预仍不改正,则应报警通知警方处理;
7.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二)不听从劝阻
1.纠正违章时,首先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告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根据事情性质、事态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3.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政策,区别情况,灵活处理,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恰当的对策给予处理。
(三)酒醉者闹事
1.对外来人员酒醉闯入闹事的,必须全力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物业区域范围;
2.如外来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毁坏公物时,保安可果断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但注意约束不可过当,同时可报警求助处理;
3.对客户、客人酒醉后行为失态、无法自控时,保安应通知物业部查明身份、住所宅号,设法让其亲友劝说带领回房,必要时保安可协助做好监护、控制工作;
4.对各类酒后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坏的情形,保安应做好拍照或录像,取证工作,以便按实追回赔款及追究责任。
(四)精神病人
1.注意精神病人动武伤人,报告领班、主管组织人员劝阻其离开;
2.如精神病人发作行凶、毁物时,保安人员须合力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同时可报警求助处理;
3.设法通知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领回,并做好监护工作;
4.保安人员要防止精神病人闯入物业伤害客户、客人,领班应事先做好防范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