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门岗人员作好人流控制,只出不进,引导急救车辆车道通畅并引导消防车辆至水接驳口;
14.其他员工作好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15.必要时拨打119报警;
16.协助警员灭火;
17.通报管理处经理;
后继处理
18.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并写出《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19.拍照留存,必要时报险理赔.
注意事项:
①保安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灭火器、水喉位置;
②走火通道严禁堆放杂物,防烟门必须保持关闭;
③即使是假火警,亦现场查看后再消警。“火警无误报”
(九)灾难现场(塌楼、爆炸等)
1.立即致电110报警,清楚说明何种灾难,确实地点及目前情况;
2.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到场;
3.现场注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难现场环境恶化,危害生命财产;
4.救护伤者,在可能情况下抢救被困之人士;
5.协助有关人员控制或封锁灾区;
6.协助管理人群秩序及交通,以便紧急车辆尽速到现场抢救;
7.拍照留存;
8.填写《事件报告》呈报。
注意事项:
①处理必须冷静;
②尽力保护任何人生命财产。
二.治安事件
刑事、治安案件处理宗旨:
1.立即赶到现场,并用对讲机向领班、主管报告;必要时及时投报110;
2.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派员在周边区域警卫;
3.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域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伤员,应设法救护,但不可挪动现场物品;
4.严禁任何人触摸现场各类物品,以免破坏现场,影响侦查工作;尽可能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5.必要时,进行拍照、录像,协助破案。
(一)炸弹恐吓
1.不管真假,必须以假当真、严肃对待、慎密处置;
2.立即通知警方及管理处;
3.除警方或消防人员外,禁止任何人、车辆进入现场;
4.确保所有电梯暂停使用;
5.按照火警路线,协助疏散现场人员;
6.在警方人员未到达前,应视察四周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7.当发现可疑物件时,应立即利用绳索或垃圾箱等障碍物围绕它,禁止任何人接近;
8.检查搜索时,应由外而内、由公共区域到室内,注意: